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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2-02-03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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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进驻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海聚工程”青年项目工作细则》和《“海聚工程”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精神,第七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第七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共分四类:全职工作类、创业类、青年项目和短期项目。

二、申报范围

园区内非公有制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全职工作类

申报全职工作类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符合《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2、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如已签订合同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3、申报外裔专家应在引进后至少连续来京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年龄可放宽到65岁。

(二)创业类

申报创业类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

2、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国际知名企业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申报人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类人才。

5、所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下,且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经产业化或处于中试阶段。

(三)青年项目

申报青年项目人才,须符合《“海聚工程”青年项目工作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截至2012年2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前曾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引进后每年在京工作不少于6个月,至少连续工作3年。如已签订合同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优秀人才,有成为我市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时应说明破格理由。

(四)短期项目

申报短期项目人才,须符合《“海聚工程”短期项目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1、系北京市重点产业发展、行业、学科建设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战略科学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工作类人才引才标准。

2、在北京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高新产业和新兴学科的发展。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如已签订合同的,其合同的签订时间须在2011年7月1日之后。

上述四类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一般只申报一次,如重复申报,应着重阐明申报理由。

四、申报材料

(一)工作类人才(全职类、青年项目、短期项目)

需报送申报表一式5份,附件材料5份,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表、附件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材料、身份证/护照)、与申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现任职务(职称)有关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证明(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论著、获得专利、奖励证书等)、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用人单位为企业,请同时提供企业运营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章程、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主营产品及服务的市场前景等)。具体附件材料内容要求请参照相关《填表说明》准备。

(二)创业类人才

需报送申报表一式5份,附件材料5份,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表、附件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材料、身份证或护照)、海外任职证明、主要成果(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奖励证书等)、创业企业证明(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技术和管理团队简介、创业项目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主营产品及服务的市场前景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附件材料须制作目录,以便检索相关申报材料;

3、附件材料中提供的外文书证资料需附有中文说明;

4、论著(论文)、专利等代表性成果证明需选择重要性的,原则上提交5份以下;

5、申报表与附件材料需采取无线胶装方式单独装订,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本。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至园区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709191
        电子邮箱:park@bjmmedia.cn

请点击下载附件: || 第七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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