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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3-09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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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到现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涌现出来,现在电影企业的所得税是不是太高了,中小城市的影院太少了,高雅书籍比如说学术类书籍要免除书号费,中国是不是要建立一个文物产权交易所,中国文化企业走出去,政府要加大奖励等等。在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们畅所欲言,为文化创意产业出谋划策。
能否将所得税减为15%?
冯小刚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导演
全国政协委员冯小刚的提案是关于“以财税政策扶持电影产业发展”。“希望国家能将原本必须上交给国家的票房抽出5%,作为电影事业发展的专项基金。目前这部分资金由电影投资人承担,给电影企业带来沉重负担。在税收方面,能否让电影产业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在税收方面的优惠,从现在25%所得税减为15%?”他认为,中国电影需要扶持也需要机遇,希望国家能给企业减负,这样才会有更多的资金进入这个行业,让做电影的企业能羽翼丰满,抓住高速增长的势头,用5年的时间成长起来。
冯小刚在提案中很详尽地为我国的电影票房算了一笔账,说明中国电影的盈利模式,指出单纯电影企业盈利困难是制约资本进入电影行业的最大障碍。
以《集结号》为例,这部电影回收中国内地的总票房为2.5亿元,然而在扣除各种税费和投资之后,企业前后两年时间从主营业务中获取的利润只有538万元,而经济效益能够达到《集结号》水平的电影屈指可数。
“在我国,目前电影院所取得的票房收入,必须先全额缴纳3.3%的营业税及附加和5%的电影基金之后才与片方分成,扣除给予影院和院线的奖励后,通常片方只能分到40%左右,即使1亿元票房的电影,片方也只能分到3668万元,难以收回影片的制作成本和发行费用。制片方风险大、负担重,导致电影投资困难重重。”冯小刚提到,电影的市场规模决定了可以投入到这个行业的资金,2008年中国电影票房是43亿元,其中国产电影大约26亿元,制片方可以回收的最多不超过10个亿,即国内投资人愿意投到这个行业的资金最多也就10个亿,其他的都只能找海外解决。
为此,冯小刚提出三条建议,希望国家以财税政策扶持电影产业。1、免征电影基金。以43亿元的票房计算,国家每年向企业收取的5%基金大约是2.15亿元,如果由财政拨款而不是企业负担,则投资人能够回收的资金就能增加2.15亿元,对于市场主体的培育和社会投资的引导将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2、降低所得税税率。建议电影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待遇,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时,能够兼顾到电影品牌需要长期培育的特点,给予长期在电影行业耕耘的龙头企业至少平等的待遇,使其做大做强。
重视中小城市及农村电影院的恢复建设
2008年主流院线观众年龄平均为19.5岁
冯小宁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导演
冯小宁所有的作品都是编剧、导演、摄影、特技、剪接、制片人兼于一身,成为中国电影的一个奇特现象。作为历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今年冯小宁更加关注的是我国电影市场的终端建设。
冯小宁在提案中充分肯定了我国电影市场在美国电影的冲击下,初步占住了我们自己的市场份额,发展了我国的院线,逐步形成了国产片在市场和观众群中的位置。在取得了显著成果的同时,他也指出了要关注目前出现的电影小众化趋势,即“19.5现象”值得注意。这种“19.5现象”是指主流院线观众层的年龄变化。据发行部门统计,2008年主流院线的观众年龄平均为19.5岁,就是说观影人群主要是20岁左右的孩子,他们的特点是思想还不定型,价值观没有成型,对品位的追求也没有达到一定的层次。为了迎合他们的口味,电影越来越趋向于时尚化、快餐化。这样持续下去,就会使兼顾着思想深度和娱乐艺术的电影作品越来越肤浅,造成“文化发展的不平衡”。虽然从目前看,靠炒作有利于提高票房,但是长此以往必将给我们的民族文化带来的是一种遗憾。
冯小宁分析,尽管这种电影观众小众化趋势的形成有着多种影响因素,比如交通、堵车、停车场、票价等问题,再加上大量优秀电视剧的产生和其他娱乐方式,造成了中年乃至老年观众群的大量流失,更加剧了电影的小众化。
为了解决这个不平衡,冯小宁提出三招:第一,电影创作者要与时俱进,学会用最好的商业形式去兼顾思想品位和艺术的通融,“如果不学会用优秀的商业形式去包装,那么你的思想和艺术再好也难以传播”。第二,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媒体的引导,让年轻人懂得欣赏电影应该欣赏什么样的好作品,提倡一种社会风尚的培养,文化素质的培养。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重视中小城市和农村电影院的恢复及建设,政府应该设立扶持资金,在影院的早期建设上给予资金支持,使得电影院得以建立,然后再交付市场进行商业运作。冯小宁表示,“目前有一半的农村已经相当发达,具备了电影消费的能力。很多南方乡镇的经济发展得跟北方城市差不多,但是文化设施落后,缺少电影院,还停留在农村流动放映队的水平。”
剧本著作权的合法性决定影视片的合法性
行政审查要依法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王兴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
鉴于今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第一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再度提出有关编剧维权的提案。
王兴东提出,“剧本版权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影片的合法性”。因此,各级政府主管行政审查许可影片制作和许可发行,首先要审查确定其剧本版权的合法性,依据广电总局《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制度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要求电影备案必须有“电影剧本版权的协议(授权)书”。在第十七条中要求送审影片,第5项要求提供“原著改编意见书。”第8项要求“电影剧本备案回执单”,这些都涉及到剧本著作权的管理审查行为。在电视剧的申报审查表中,必备材料一栏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王兴东建议,在国家广电总局2006年4月出台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中,也应该如同电影备案制度一样,明确要求备案公示必须有“剧本版权人的授权书”。现在,电视剧的剧本著作权人及授权程序隐含在“备案公示表格”中,不利于强化著作权在影片制作中的法律作用,要求“剧本授权书”作为备案必备的要件进入规定条文,对于强调著作权合法性与影片的合法性,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制度。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为保护编剧权益,为编剧提供了两种格式的影视剧立项备案剧本版权授权书:一、付清全额稿酬具有完整剧本使用权,采用授权确认书;二、未付清全额稿酬将采用授权同意立项通知书。或者在授权说明中,注明待全部付清稿酬获得完整使用权后享有版权确认。希望各级政府行政审查许可机构,支持行业学会的做法,最终影片审查通过应以授权确认书为依据,严格授权程序。凡有侵害编剧署名权的影视剧,审查中责令修正,不修正者不予通过;凡违约拖欠编剧稿酬而引起法律诉讼的影视剧,一律不予审查,不批准放映许可;凡是不经编剧授权同意,恶意篡改歪曲剧本原意而引起版权诉讼的,一律待法律判定后方可予以审查影片。
变收藏为投资理财建议成立中国文物产权交易所
共同提案
陈清华
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民革江西省委会主委
彭中天
江西省政协常委、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理事长
目前,我国文物的管理相对滞后,而人民群众对文物交易的需求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出现新的文物交易形式。产权交易不仅能够让文物交易合法化,降低交易门槛,增强流动性,还有助于规范文物管理,避免文物外流。如果文物产权界定和真假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文物市场的扩大将非常有助于拉动内需。
建立中国文物产权交易所,是把原来的实物交易提升到产权交易,把收藏变为投资理财,把传统的交易模式变为现代的交易模式,把中国跟风国外变为中国引导国际潮流。在这个过程中,商业模式将起到决定作用。
对于成立中国文物产权交易所的具体实施步骤,彭中天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1、在修改现行《文物法》的同时颁布特赦令。主要内容为:只要按照特赦令的要求,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进行产权登记的作为主动献宝处理,并到国家指定的产权交易所经过市场定价后交易,成交后由国家奖励成交价的50%。对拒不执行者则加大处罚力度并保留追诉权。2、藉此机会完成国有产权文物和民间合法产权文物的产权登记,给文物核发身份证,建立国家权威的文物档案库,今后无产权证的文物禁止交易。3、国家所筹到的资金用于文物修复、展出场所、安全保卫、文物收藏和中介机构的建设。4、适当时机适度开放国有文物进场以利于馆藏间藏品结构的调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