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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2-07-26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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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政策面临实施到期的问题,中关村管委会在昨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上递交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汇报中表示,北京市政府与中央部委沟通,除争取各项政策在示范区继续实施外,拟新推包括“在中关村率先开展文化科技融合企业认定工作,经认定的企业可比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等在内的五条新政策。
据了解,自2010年1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条例》后,北京市先后颁布32项配套文件,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
中关村管委会认为,先行先试政策有效地调动了创新创业主体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但是部分政策面临实行到期的问题,目前市政府正在与中央部委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各项政策在示范区继续实施。继续研究、推出新政策,市政府经多次与财政部、国税总局等部委进行沟通、协调、论证,准备再推出包括“在中关村率先开展文化科技融合企业认定工作,经认定的企业可比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等在内的五条新政策,目前已经报相关部委审批。
除此之外,针对园区内新技术新产品多的情况,中关村表示将力争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在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的政策设计和实施路径上开展先行先试。
此外,昨日常委会上,还就《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修改稿)、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和《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