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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5-01-20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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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降低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投入成本,激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科技创新活力,北京市科委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启动实施首都科技创新券制度。
首都科技创新券是由北京市财政局与北京市科委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新政策,主要用于鼓励北京市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充分利用国家及北京市级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市级设计创新中心等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首都科技创新券由政府发放,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等科研活动时使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持创新券到指定部门兑现。
北京市科委主任闫傲霜表示,已经建设6年的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为首都科技创新券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首都科技创新券的实施,使财政资金从资源开放方向需求方转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资源开放。首都科技创新券首次将创业团队纳入支持对象,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首次申请创新券可获取并直接使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新券,有助于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闫傲霜说,为加速首都科技创新券的推广和运营,首都科技创新券将引入中介机构提供科技服务,并实施全过程网络化管理,所有数据均做到可见、可用、可追溯。
会上,作为创新券接收方的高校、科研院所代表表示,首都科技创新券让高校、科研院所能够听到来自需求方的声音,看到来自生产一线的实际需求,同时对自身的科技资源服务能力也是一种提升和促进,他们将会尽全力支持首都科技创新券。作为创新券使用方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代表表示,首都科技创新券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雪中送炭,提供了丰富、优质的实验室资源和宝贵的资金支持,解决了在创新研发活动中面临的资源短缺和资金不足两大瓶颈问题,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据了解,申请首都科技创新券的小微企业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职正式职工不多于100人,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注册资金不高于2000万元,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二是自申请支持前两个年度以来(但不要求企业开业时间),除创新券专项资金外,未获得过任何市财政资金支持;三是与开展合作的单位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申请首都科技创新券的创业团队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二是创业项目需具有产品研发及转化所需的测试或研发工作(不包括仅限创业文本策划的项目)。
首都科技创新券采用网络认证的模式,每年可多次申领,每张创新券限额5000元,需按规定使用,每次至少使用1张,最多可使用40张。每张创新券均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在有效期内未登记科研活动的创新券,逾期自动作废。
北京作为全国的科技创新中心,拥有最丰富的科技条件资源。首都科技创新券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进更多的科技资源对外开放,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首都科技资源与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创新需求对接合作,打造高端科技服务业支撑体系,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据介绍,首都科技创新券使用需求摸底期间,已有33家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参与意愿,并提交了推荐机构申请,1568家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共申请意向需求5885.5万元,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8家单位愿意接收创新券。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