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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1-03-19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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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3月16日正式公布。
这项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共同完成的《通知》,打破了企业必须注册1年以上才能有资格申请认定的要求,对注册满半年不足1年、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20%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根据初步估算,中关村有3000家企业可以直接受惠得到认定。
按照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等相关条件。其中,对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了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通知》对未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行了规定:示范区内注册满半年不足一年的企业,符合本《通知》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关村示范区试行)》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所占比例的规定,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20%以上的,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蓝底证书,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不享受税收优惠。《通知》明确提出,增加反映创新成果的“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经审(鉴)定的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防专利、技术秘密”作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从事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企业,可以技术秘密作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申报。
根据初步估算,中关村有3000家企业可以直接受惠得到认定,享受到人才金融等政策支持,并将成为新三板后备军。与此同时,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的企业仍按照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