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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盘点2008年北京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举措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1-07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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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冬近期指出,针对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和积极推动下,去年以来北京市已陆续出台了5条举措。

第一,促进金融资本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对接,北京市联合商业银行在全市范围内推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贷款,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对文化创意产业已开通了贷款渠道,设立了专项贷款额度。

第二,建立贷款机制,从北京市文化创意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款对符合产业规划的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今年4月15日,北京市已正式出台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办法》。

第三,设立文化创意担保专项资金,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贷款工作机制的建立。目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有望年底前向社会发布。

第四,建立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推荐,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

第五,选择重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上市辅导、培育,并提供上市融资服务,利用资本市场培育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做大做强。

一月

允许境外资本投资演出项目

1月2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等9部委联合发文称,将允许适度引进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的方式成立演出经纪机构、兴建演出场所。允许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演出项目,增强演出市场活力。这次条文的出台,可以说是完成了国内演出市场对外开放的“三级跳”。

“引进境外资本也是有一定限度的。”文化部新闻处相关人士表示,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不得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方合作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设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方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

二月

互联网“新政”向民资开口

2月3日,针对年前出台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对外公布解释细则:“《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这一解释细则的出台,则可以被视为是国家政策对民营视频网站合法身份的正式肯定。

按照《规定》,视频业务经营单位必须获得由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此外,《规定》中普遍受到关注的内容要义还包括“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还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还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以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上传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据悉,3月31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开始正式施行。4月,国家公布了第一批授予牌照的视频企业名单,以及对一些视频网站的相关处罚规定。

三月

“博物馆”免费开放成话题

3月免费开放后备受关注的博物馆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今年年初,中宣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宣布从今年起,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将全部实行免费开放。

四月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首次推介

4月9日上午,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会首次面向社会、市场举行推介会。该基金也是采用政府拿钱,委托专业基金会运作的模式。会上透露,北京正酝酿文化资助免税新政策,同时该基金确立了企业的资助渠道和基金的资助标准。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根据《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731号),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

五月

境外动画“限播令”下发

国家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刊发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不得用资讯节目介绍境外动画片以及不得用栏目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时段,由原来的17:00-20:00延长至17:00-21:00。

禁令下来,有人担心“新禁令会导致自产自销”,甚至可能导致动画观众的流失、动画片市场的萎缩。一些专家认为,这些保护措施不应让其成为长期或永久的措施。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推“准入”

5月1日,《图书出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图书出版单位将实行分级管理。

《规定》的第二十一条牵动着众多出版中小学义务教育教材出版社的敏感神经,因为其内容明确指出“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等类别的图书,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出版单位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具体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我国有近2亿名中小学学生,近年来中小学教材教辅产值达300多亿元,占我国图书出版产业总利润的62%。

新闻出版改革时间表路线图确定

5月5日,新闻出版总署首次披露今后三年改革具体部署:图书出版方面,将大力推进158家中央在京出版社改革,计划年底完成50家出版社的转企改制;报刊业改革将分三步走,国有企业主办的报刊社改革排在第一阶段,依次是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主办的报刊社、部委所属报刊社。

六月

“非遗”今年完成普查备案制

6月14日,是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努力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今年是普查的收尾年,要编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省分布地图集》,而且政府正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进程。

七月

KTV版权收费获得“身份证”

7月22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终于经审批后成立,这意味着卡拉OK收费有了新的合法主体。在广州等一部分地区,已经启动KTV收费。“地铁站背景音乐”等公共场合使用音乐的收费也在进行中。

港澳投资者可投资内地演出业

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立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这意味着港澳投资者可以直接在内地设立独资演出公司。

演出中间环节的减少令港澳演出公司喜出望外,对内地演出商意味着竞争从此加剧。同时,权责逐渐明晰,港澳公司要自担市场风险。

十一月

再担保成文创融资新支点

11月16日,全国第一家政府出资设立的省市级再担保公司——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成立。

成立大会上,再担保公司分别与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签订了共同行动计划,重点为本市文化创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再担保服务;与在京6家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共同推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规模的扩大;与本市3家重点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合作协议,为担保机构提供分险增信服务;与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再担保协议”,为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提供再担保支持。

再担保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服务,发挥骨干担保机构的业务拓展能力,迅速扩大全市担保规模。据了解,再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对政府扶持的重点领域、产业担保项目,按照“两贴一补”的机制(通过补贴[减收]保费、受托贷款贴息,实现代偿补偿)的原则,积极开展再担保服务。同时,再担保公司还可以开展创新性担保、短期资金运作等业务,建立起以政策性金融支持为目标,多渠道、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体系。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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