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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2-05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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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使得“华盛顿模式”如同一阵秋风,把落叶刮到了世人面前,对于我国企业也无异于严冬到来。
于是抵御寒流的声音此起彼伏,但终究御寒棉衣何在?
愈发严峻的经济环境下,一些靠来料加工、贴牌生产、不具备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无疑受到严重影响。调整产业结构,从而具备持久的“抵抗力”,不觉成为众多企业寒冬中找寻的方向。
而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则因更加遵循市场规律、更加注重企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更易于企业的茁壮成长。
从去年开始,全国各地按照新政策开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11月份开始高新技术企业拟认定名单陆续公示。
在全球金融危机迷雾之下,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之路是否具有连续性和操作性?高新技术企业的明天将会怎样?
信心由何而来?
从去年一月,直至年底,全球经济正遵循一个“预定”的程序极速下滑。
何谓因?何谓果?这是人们需冷静思考的问题。
“应对金融危机,高新技术企业当好排头兵。”去年12月中下旬,当科技部火炬中心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员对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之后,对于明天,“火炬人”充满了信心。
自去年4月14日出台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开始,随之而来的所有困惑、所有疑问,都在金融危机到来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表现的如火如荼的态势中渐渐烟消云散。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是否会大幅下滑?在《管理办法》中,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活动、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核心专利技术作为评审认定的核心指标,并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产品在销售额中所占比例从原来的40%提高到60%。
以对研发活动、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在销售额中所占比例来说,新的认定办法从建设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创新型国家战略出发,提高了门槛,但相比原认定办法规定所有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5%的要求,新办法按照企业销售规模确定了3%、4%和6%的不同研发投入强度要求,更加符合企业发展规模与研发投入强度的变化规律,照顾到了各种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其门槛并未绝对提高。
按照新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是否会大幅下滑?答案是否定的。
2007年年底,全国按照以前的认定办法认定的、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为56047家。去年年底,全国共有15547家企业通过高企认定评审,其中13819家已通过网上公示。而根据各地方高企认定工作汇报数据测算,当年新认定的企业加上以前年度认定的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约有5万家左右。
这与认定前相差无几,并未出现大幅滑坡。
门槛的适度提高,体现了更加公平的一面。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清荣说,新的认定办法体现了国家把资源用在刀刃上的用意,新规对于企业生存来说也是一种压力,更促使企业持续保持自主创新能力,利于提升企业市场整体竞争力。
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梁桂解释,2007年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区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在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可提前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申请重新认定,亦可在资格到期后申请重新认定。
高新区是否会面临困境而影响认定?
《管理办法》的亮点之一,是针对高新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打破区域界限,实行税收普惠。
过去,只有国家高新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新办法根据新的形势发展,取消了原有的地域界限,不分区内区外,对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统一认定,共同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
“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发展依靠的是园区综合产业承载能力,这包括产业承载空间、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容量、产业服务体系、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等方方面面。”南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晓东表示。
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丁飞燕也认为,税收优惠的普惠制对高新区有挑战,但并不严重。“高新区的发展方向不是引入大的项目,创造税收,而是集群式、创新式、内涵式发展。”
依靠优惠税收政策来吸引企业,这是高新区招商引资的最初级阶段,国内一流的高新区已超越了这一阶段,步入了软硬件配套、信息平台建设、创业氛围等方面完善的发展阶段,综合的企业发展环境成为高新区招商引资新的“杀手锏”。
重新认定效果如何?
世界是平的,世界更是网状的。
其实网的原理就是“经纬线密集交织,因此疏而不漏”。
在日益成为“村落”的地球上,躲避“危机”,无异于痴人说梦。面临全球金融危机,我国企业何去何从?
去年12月26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座谈会。来自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厦门等16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人员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
拉动内需,促进发展,眼下已成为热门词汇。
不只如此。科技部火炬中心更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员,通过对各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共36个地方的报告进行汇总归纳,赴长三角、珠三角和中西部地区9省市实地考察。所到之处都交口称赞: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成地方科技部门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
高新不新的局面能否有改观?
“高新”企业,当是创新型的企业,这一基本的标准在过去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却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
在2007年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研讨会上,有公司称我国90%的实用专利都是垃圾。不论此观点是否偏颇,我国企业缺乏创新能力却是不争的事实。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仅占25%,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占0.56%,大中型企业为0.76%,高新技术企业平均为2%;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而《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很大程度就是为了解决“高新不新”的问题。
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是《管理办法》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明确了研究开发等关键认定指标的测度依据,认定标准规范统一,避免了认定工作的随意性。在新的认定办法之下,伪高新企业将被开除出局,而自主创新得以彰显。
关于技术创新活动,有数字为证:在去年已公示的13819家企业中,10547家为原高新技术企业,占2007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18.7%。这10547家企业,2007年的R&D经费支出792.5亿元,占当年56047家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总数的39.7%;累计拥有发明专利45758件,占全部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发明专利数的49.9%;户均拥有发明专利数达到4.3件,远高于2007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户均拥有1.63项发明专利数。
甚为可喜的是,新认定办法充分考虑了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的特点。上述10547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有外资企业1900家,占新认定企业数的18%,而2007年外资企业占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16.4%。新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外资企业所占比例略有上升。
金融危机对“认定”影响几何?
“狼来了。”这场始于2007年,源自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经济危机,在2008年全面爆发。
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陷入衰退。此时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胜算几何?
1月14日,杭州召开2009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大会,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不止杭州,根据对上海、江苏、天津等11省市减免所得税调查,2008年全部高新技术企业得到的税收优惠将远大于2007年。
与此同时,新高企认定办法并未对大型企业的高企认定造成影响。在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收入过1亿元的企业所占比例较原来上升18.5%。
危机,是危,也是机。差别就在于人们如何把握。
以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资产和成长性指标作为主要指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无疑对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成长性要求更严格、更科学,也更利于企业的成长。
根据2007年火炬统计年鉴数据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中原有10547家企业分析,这批高企2007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7.83%,户均上交税收0.15亿元,户均净利润0.25亿元,高于2007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净资产收益率14.36%、户均上交税收0.06亿元和户均净利润0.13亿元的平均指标水平。
数据表明,新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济效益、资产运行质量好于原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之路能否持久?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世界经济也不会瞬间暴涨或衰退。
巴菲特说:“只有在潮水退却的时候,才能看到哪些是裸泳者。”
华尔街的金融巨头无疑是第一批“裸泳者”。那么,下一批,再下一批,还有谁?
对于重新认定而言,如果不能持久,也许就不会有中国企业的明天。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否只有认定一条路?
对于广大高新技术企业来说,《认定办法》是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体现。
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企业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步进行,减少了企业的申报和审批环节。
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同样需要联合,或曰打好“组合拳”。
加工型企业可以申请出口补贴或是新产品优惠政策;
研发机构和活动可以申请研发投入税收加计抵扣和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下免缴所得税,500万元以上部分减按12.5%%征收);
即使不在认定范围内的生产性企业,也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梁桂表示,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引导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国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是多渠道、多方面的,是“组合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只是其中之一。
特色机制是否可有可无?
“地方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高度重视,对认定工作的要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高,科技部门在认定工作中的责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大。”有科技管理者如是说。
在他们口中,心中,组建高企认定工作体系,探索建立特色机制,绝非可有可无之事。
科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经信委、知识产权局,共同组成“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工作;
北京联合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及中关村管委会组成“认定工作联席会”,对认定工作时限作出了不超过48个工作日的要求;
各地组建了高企认定工作体系,制订了高企认定工作方案,建立了包括中介机构、评审认定专家的工作支撑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特色工作机制。
科技部火炬中心有关人员表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促进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加强企业研发投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这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且刚刚起步,仍须探索中前行;
这是一项宏大的工程,且开工伊始,仍须科学中运营。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