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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科技计划

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的通知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2-12-14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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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个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期,是首都全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进一步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中小企业是首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创新创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推动中小企业为本市经济稳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优化经济结构、推动技术创新做出更大贡献,特制定《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

本规划所称中小企业,其划分标准按《国统字[2003]17号》和《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执行。

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9届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本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第一部分 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就

(一)中小企业是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根据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以下简称“二经普”),北京中小企业25.2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7%;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和税收分别占全市企业总量的56.6%、68.2%和62.3%。与一经普相比,中小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和税收等经济指标年均增长率均在16%以上,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增长;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占全市中小企业数量比重从81.4%上升到84.8%,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首都服务经济主导的产业格局。

(二)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主体。全市中小企业从业人员509.8万人,占全市企业总量的72.6%;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福利支出376.6亿元,占全市企业总量的55.0%。中小企业促进了郊区县的就业和富民,推动了城乡协调发展。北京10个郊区县中,中小企业吸纳的从业人员占郊区县企业总量的82.3%,实现营业收入占郊区县企业总量的58.4%。

(三)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和社会创业的重要力量。北京中小企业积极利用科技资源开展创新活动。在工业领域中,北京中小企业拥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4.1万人,占全市工业企业总量的76.7%;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71.5亿元,占全市工业企业总量的70.9%;申请专利数量5572件,占全市工业企业总量的77.8%;获得发明专利3293件,占全市工业企业总量的58.2%。全市平均每年新注册成立中小企业2.7万户,为首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鲜活动力。

 二、发展环境

(一)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时期,我市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和支持,编制首个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发布首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制定《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北京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正处于起草阶段,在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每年5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全面清理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保护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

(二)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率先在全国建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率先设立省市级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进一步扩大本市担保机构平均放大倍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建设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积极推进金融创新,2010年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近18亿元。

(三)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推进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已有14个区县建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认定了94家中小企业技术中心,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累计向社会开放423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91家。建立北京市中小企业门户网站,形成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网络。组建了专业化的培训队伍和专家顾问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

虽然“十一五”时期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成绩与进步,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多数中小企业缺乏核心竞争优势,企业竞争力亟待提升;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和金融创新产品尚待进一步发展,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尤其突出;服务机构的协调、指导和监管有待增强,服务平台之间衔接亟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部分 发展形势

一、发展机遇

(一)国家将更加关注富民和保障民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创业机会。

(二)新一轮技术变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兴起,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产业空间。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新能源技术等的发展,推动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形成新的产业分工格局,为中小企业抢占发展先机,提升产业分工地位创造了契机。

(三)北京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十二五”时期,北京进入向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进的新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入全面建设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

(四)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凸显,为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工业与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加速融合,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换代、拓展市场空间提供了良好条件和发展契机。

二、面临挑战

(一)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中小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北京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城市空间、能源平衡和环境承载压力日益加大,传统粗放的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难以为继,创新驱动的倒逼机制加速形成,中小企业需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要素成本持续攀升,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加大。北京的用地成本、劳动力成本、生产生活成本等持续攀升,为了生存和发展,中小企业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运行效率。

(三)国内各地区多层次竞争更加激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全国各地区、各园区之间对高端要素、高端产业、高端服务资源的争夺加剧,对促进中小企业在京创业、孵化、持续成长带来了挑战。

第三部分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践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和首都经济的发展方向,以促进中小企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中小企业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核心任务,推动政策法规完善,着力形成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加大政府引导力度,着力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分类引导,着力推进中小企业高端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集成社会资源,建设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二)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相结合。把创新作为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鼓励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同时加强开放合作,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相结合。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覆盖面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与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统筹衔接,重点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与服务能力提升相结合,与节能减排工作相结合,与产业布局优化相结合。

(四)坚持企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促进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增强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升中小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注重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素质,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明显优化,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释放,对首都的经济贡献稳步增强,带动民生就业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功能巩固提升。

(一)总量目标。

经济总量增长。“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末,千人拥有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8户以上。

社会贡献提升。“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税收年均增长速度不低于10%;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

(二)结构目标。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十二五”末,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中小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产性服务业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占第三产业中小企业营业收入比重80%以上。

(三)质量目标。

创新能力增强。工业和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左右;市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户左右。

信息化水平提升。所有中小企业实现顺畅应用互联网,建设10-20家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

(四)环境建设目标。

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出台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定期发布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

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十二五”末,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健全规范,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其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达到5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达到30家。

投融资体系持续完善。“十二五”末,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投资规模不低于80亿元,中小企业再担保承保规模达到300-500亿元。

第四部分 发展重点

一、创新发展,提升持续创新能力

围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突破,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一)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增强。鼓励中小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中心。鼓励中小企业以联合研发、委托研发、技术许可、技术入股等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参加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共同攻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深化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科研机构向中小企业转让技术成果。

(二)推动中小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筛选和评估机制,促进科技与资本对接,通过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全过程的项目支持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新成果在我市产业化。鼓励和引导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等各类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创业咨询、科技咨询、技术转移和投融资等服务,完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的孵化功能。

(三)加强中小企业创新队伍建设。落实国家与北京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依托人才特区的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大力开展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培养学科带头人、高素质技能人才和复合型后备人才。通过加大政府奖励和实行股权、期权、年薪制等多种方式,增强创新型中小企业对核心骨干人才的吸引力。

二、高端发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按照优化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发展思路,鼓励中小企业以产业链和价值链双高为取向,推动服务业提升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发展、现代制造业高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加强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推动设施农业、籽种农业、观光农业等都市型现代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围绕“北京服务”,巩固提升服务业中小企业。以价值链提升和发展新业态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鼓励发展金融、信息、科技、商务、现代物流等优势领域的中小企业,进一步集聚高端要素,引入国际先进运营模式,增强高端服务业服务能力。以提升生活服务品质为重点,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托幼、便民商业、废旧物资回收等服务居民生活的中小企业,鼓励发展健康养老、家庭理财等新兴生活服务领域的中小企业。以品牌塑造为重点,大力发展具有首都人文特点的文化创意中小企业,促进文艺演出、会展旅游、动漫游戏、广播影视、新媒体、设计服务等创意服务中小企业的发展,振兴发展“老字号”和特色商贸企业。

(二)围绕“北京创造”,改造提升制造业中小企业。加快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电子信息、汽车、装备等重点产业,重点鼓励发展技术先进、附加值高、节能环保、清洁安全、配套协作紧密的现代制造业中小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推进二三产融合,鼓励制造业产业链向研发设计和市场销售双向延伸,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主攻方向,营造更加利于中小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环境,构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引擎,以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为突破,以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为先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发挥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北京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

三、集约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我市的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在综合产业功能区和专业特色园区形成上下游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

(一)引导中小企业向南北产业带集聚。以海淀区平原地区、昌平区南部地区为重点,发挥北部创新资源密集的优势,构筑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围绕中关村科学城的建设,大力发展高端研发和楼宇经济。有效整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为主体的城市南部产业空间资源,构筑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集群。

(二)引导中小企业向高端产业功能区集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巩固和扩大“一区多园”格局,鼓励发展科技型、创意型的中小企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商务中心区和金融街,支持发展金融服务、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奥林匹克中心区,发展文化、体育、旅游、会展等中小企业。临空经济区,积极探索开展保税服务和离岸金融业务试点,集聚临空产业中小企业集群。

(三)引导中小企业向高端产业新区集聚。通州高端商务服务区,重点发展高端商务、康体医疗、文化传媒、会展培训等产业的中小企业。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整合首钢主厂区及周边石景山、门城地区资源,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高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的中小企业。丽泽金融商务区,引导金融信息咨询、文化金融、新兴金融机构及商务中小企业集聚。怀柔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大力发展会议休闲会展业、科技研发业、高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中小企业。

四、绿色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围绕“绿色北京”建设,通过资源节约利用和清洁生产,加快形成绿色生产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一)鼓励中小企业节约利用资源。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促进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中小企业加大对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中小企业节地、节能、节水、减排。

(二)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全过程绿色管理。鼓励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从项目建设到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经营、销售服务的全过程绿色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在产品设计上融入绿色理念,倡导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鼓励企业对产品实行绿色包装。引导企业开展绿色标志认证工作。

(三)推动中小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进工业中小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工艺设备、产品制造、废弃物等方面开展清洁生产,促进节约、减污、增效。适时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研究制定符合服务业特点的清洁生产审核标准、程序和要求。

(四)鼓励“五类”小企业退出。根据《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关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意见》要求,鼓励产能过剩、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的小企业,实施关停退出。

五、改革发展,营造良好体制环境

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努力营造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体制环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加大企业并购重组力度。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的立法和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在政策法规制定、健全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培训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在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项目等方面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加快要素市场建设,集聚资源促进发展。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扩大和完善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建设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系统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推动金融体系创新和投融资模式创新,加快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技术交易所等高端要素市场的作用。建立主体平等、产权清晰、竞争有序、城乡衔接的土地市场。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

(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经营体制。大力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的镇村企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推动镇村企业向产业园区和重点小城镇聚集,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着力优化投资环境,把利用外资同发展重点产业的中小企业结合起来,提高外资利用质量和水平。以建设国际商贸中心为契机,增强国际商贸服务功能,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能力。充分运用海外华侨华人优势,引导海外优势资源在京投资创办企业。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积极稳妥实施国际并购、开展跨国经营、参与国际竞争。

第五部分 主要任务

一、完善和落实政策法规

推进中小企业地方立法,出台《北京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积极落实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企业分类指导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定期发布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研究设立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推动设立区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小企业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各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资金的统筹力度,形成资金支持合力。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政策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口产品减免相关税收。

三、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

推动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提供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研究出台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措施和补贴办法。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研究制定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支持实体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通过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方式融资。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中小企业对接。

四、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征信系统,鼓励担保机构拓展抵质押物的种类和范围,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控制、资金补偿和考核奖励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增加再担保资金规模,支持再担保机构扩大再担保的规模和范围。建立各有关部门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提供优质“一站式”服务的机制。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保险产品。

五、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完善综合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快全市、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推动社会服务资源整合,将综合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打造为我市中小企业服务的门户与窗口。支持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展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加强中小企业的咨询服务队伍建设,引导有经验的社会专业技术人才和咨询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便捷、专业、高效的服务。

六、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利用与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实验室。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企业、高校、院所的产学研用合作。支持技术转移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人才、技术需求发布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引进、使用、交易等活动。推动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创业实验室,培育优秀企业家后备人才。依托大学科技园、产业园区、镇村产业基地等,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以战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定期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沙龙、论坛,搭建中小企业信息交流平台。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

完善以北京中小企业网为核心、以区县中小企业网为基础、以企业信息平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建立协同服务机制,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逐步促进形成政府引导、平台支撑、网络运营的企业信息化网络,深化企业在生产经营、研发销售、管理决策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优化产品结构、组织结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网站宣传、客户服务、供应链管理和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信用档案中心建设。

八、加强中小企业培训

建立政府资助引导、社会智力支持和企业自主需求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提供创业辅导、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应用和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培训服务。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参与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引导高等院校和社会化培训机构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创新培训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和高校院所之间建立灵活的人才培训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培养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素质技能人才。

九、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落实国家中小企业市场准入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规,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服务)开拓市场营造良好环境,支持更多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中小企业商标、著作权、发明权等知识产权的注册和保护。积极鼓励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国际合作和交流。

十、分类引导中小企业

鼓励创办小、微企业,提供就业新岗位。加大对初创期中小企业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申报等方面的支持。扶持优势中小企业,发展一批符合首都经济特点的“专、精、特、新”的优势中小企业。发展配套型中小企业,支持大企业通过协同研发、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设备、资金和市场支持,支持具有产业链协作配套关系的中小企业加强空间集聚,形成专业特色园区。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联营合作等方式加强优势资源整合,鼓励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参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改组。

第六部分 规划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市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并完善市、区县两级领导协调机制,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重大问题,形成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合力。

二、强化权益保护

推动出台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与措施等,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消除制约中小企业享受平等政策的机制障碍,促进形成维护中小企业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和行政保护机制。

三、简化审批流程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合并中小企业审批事项,缩短部门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更加便利、高效的中小企业行政服务体系。

四、完善统计制度

加强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建立中小企业的数据分析监测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运行分析,及时反映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运行趋势,定期发布中小企业发展数据和年度发展报告,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提供决策参考。

五、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关注中小企业,形成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合力。

六、完善评估机制

完善规划落实考核机制,积极推进规划实施情况的分析、检查和评估。重点加强规划中期评估和事后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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