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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09-03-24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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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积极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允许院所转制企业以及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科研人员技术入股;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推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动员大会上获悉,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而相随批复而至的是促进中关村实现新飞跃的一系列好政策。
1988年,国务院批准在中关村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后改名中关村科技园区,简称中关村),从此拉开了中关村人建设国家高新区、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序幕。20年间,中关村已成长为世界上少有的科技智力聚集区,2008年,中关村经济规模突破1万亿元,相当于20年前的700多倍,成为全国最大的科技园区。
随着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关村以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据了解,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务院同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的试点;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院所转制企业以及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中进行股权和分红权激励改革,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关村就涌现了诸如联想集团柳传志等一批用人力资本或技术成果入股的风云人物,但由于当时政策尚不明朗,这种股权激励模式曾一度引起争议。如今,政策层面已经明确,对于汇聚众多国有高科技企业的中关村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融资难,一直困扰着我国不少的科技型企业。
近年来,中关村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企业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企业信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园区开展了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高新技术企业集合发债试点,以及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等改革试点。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国务院批复中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非上市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各层次市场间的转板制度,建立具有有机联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产业投资基金或股权投资基金,适用国家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先行先试政策。同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机制,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专家参与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
批复还明确提出,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中核定一定比例的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项目(课题)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清洁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和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有关科技计划项目。
此外,根据批复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还将研究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税收政策;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将会同北京市政府,研究制订到2020年的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规划。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