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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http://www.bjmmedia.cn      发布日期:2014-02-25      中关村多媒体创意产业园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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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是新科技和产业革命的重要引擎。为加快培育中关村大数据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中的关键作用,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工程(2013—2015年)》,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培育中关村大数据产业集群

(一)培育大数据产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新发展带来了大数据的爆发式增长,数据正在成为驱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和战略资源。基于海量数据资源的挖掘和应用催生的大数据产业,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全球下一个促发创新、角力竞争、提高生产力的前沿领域。大数据与信息、生物、高端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将广泛带动行业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速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我国信息产业的策源地,中关村率先布局大数据产业,大数据应用领域与硅谷发展同步,超大规模数据仓库、分布式存储和计算、基于人工智能的大数据分析等一批前沿技术实现突破,大数据基础设施、基础软件、行业应用等环节一批领军企业快速成长,已形成大数据产业集群先发优势。中关村加快培育和发展大数据产业集群,将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和首都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及参与国际产业竞争发挥重要带动作用,也将为国家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提供坚强支撑。

(二)紧抓机遇打造全球大数据创新中心。中关村将坚持把大数据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区多园协同发展的需求,以大数据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重点,聚集全球大数据创新资源,研发和引进一批大数据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实施一批全行业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培育一批大数据产业领军企业,建设大数据产业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产业基地,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中关村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全力建设全球大数据创新中心。

(三)培育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数据产业集群。到2016年,中关村大数据对产业的带动规模超过1万亿元,对各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明显,成为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具体目标为:

——大数据产业集群发展态势良好。中关村大数据产业链完整,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数据信息协作创新体系,突破大数据的收集、处理、挖掘、应用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500家大数据企业和一批领军企业;具有自主技术的云计算和数据中心软硬件设施得到广泛应用,初步实现互联网数据、政府数据、行业数据、科研数据的共享,形成良好的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

——大数据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初步形成若干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标准,建成10个以上行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具备大数据应用能力的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形成一批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信息消费、文化创意、远程教育、健康服务等领域新兴业态,对商业、金融、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产生巨大的带动作用。

——大数据对一区多园协同发展作用明显。中关村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形成依托大数据的全产业创新网络。各分园对大数据的使用能力进一步提高,产业、创新和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效率和规模效益快速提升。各分园通过大数据应用有力推动园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低碳经济体量进一步扩大,形成基于大数据的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态势。

——聚集整合国际国内大数据资源效果显著。基本建立国际一流的大数据产业发展创新环境,初步形成面向国际的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和服务全球的创新能力,成为全球大数据创业和人才、技术、资本、数据资源等创新要素的主要汇集地。国内大数据产业引领示范作用明显,与天津、河北等地区在软硬件研发、生产和应用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合作,初步建成“京津冀大数据走廊”。

二、提升大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四)提高中关村示范区创新主体对大数据的认识和使用能力。推动中关村示范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高度重视数据资源的整合和数据的分析挖掘,不断提升数据描述能力以及对数据广度、深度和关联度的认识能力。鼓励创新主体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大数据、互联网促进信息整合、知识共享、规律探寻和生产力提升。发挥大数据作为生产力要素对行业的重要作用,支持创新主体加强数据积累,提升经济社会基础数据和行业数据的规模效应,推动新兴数据产品和数据驱动生产方式创新。

(五)支持大数据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市场化应用。支持人机交互、复杂沟通、虚拟现实、深度学习、知识图谱、软件定义网络(SDN)等大数据关键技术突破和应用。围绕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兴技术领域,推动中关村示范区内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应用、可视化等技术环节创新。加快提升下一代互联网(IPv6)、第四代移动通信(4G)、卫星导航等网络环境下大数据技术水平,促进基于数据采集的智能移动终端、智能家居产品和可穿戴设备产业化,推动支撑大数据的信息安全技术创新。

(六)依靠大数据提升首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能力。进一步推动企业在科学计算、资源勘查、卫星应用、重大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应用大数据,服务国家战略需求。鼓励在治理大气污染、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探索基于数据驱动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推动大数据与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相结合,提升产业内生创新驱动能力,加快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优质服务资源更广泛惠及民生。

(七)通过大数据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在工商、财政、税务、统计、社保、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推动大数据解决方案应用,搭建智慧城市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中关村示范区智慧政务和城市管理物联网建设。支持基于大数据的网格化管理、安监与应急管理、疾病防控、环境监测、分布式能源利用等公共服务示范,以及在经济预测、公共政策制定等方面的示范应用。推进中关村示范区政务数据的挖掘、开放与共享,创新宏观经济和社会管理的研究分析模式,提高公共服务科学决策能力。

三、推动大数据行业应用,促进生产效率提升

(八)提升生产制造智能化水平。促进大数据技术在装备、汽车、电力、能源等行业应用,推动3D打印、数据勘探、材料设计与过程模拟计算等新兴技术发展。支持工厂设施、产品模型、研发成果和生产管理的数字化与数据化,推动数字工厂建设,提升制造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智能控制、安全生产、数据资产管理水平。支持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依靠大数据和互联网建设生产规划和评价系统,建立用户需求与质量体系、工序管理、成本核算、市场营销等活动关系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对生产经营决策的服务能力。

(九)降低中关村示范区商业服务和渠道的成本。通过大数据大力发展商业智能服务。促进中关村传统商务和物流贸易向互联网、移动电子商务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建立收集、挖掘商品和服务供需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和服务系统,支持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精准营销、精准物流、销售趋势预测、广告精细管理、市场决策分析等商业服务。加大中关村示范区内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产地与销售对接、消费类商品个性化定制服务、线下销售与线上服务结合等方面的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加速传统营销向互联网营销转型。

(十)加速中关村示范区金融创新和要素聚合。大力推动大数据服务为中关村示范区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金融环节创新提供技术和商业模式支撑,拓展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企业信用评价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快积累企业数据信用,增强数据信用对资本、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的聚集作用。鼓励基于各类电子商务、技术开发与应用孵化平台、供应链服务等环节的大数据分析,带动中关村示范区各类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加快推进移动支付、P2P网络信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促进金融资源和融资需求相对接。

(十一)促进数字内容和文化信息消费。鼓励基于海量信息的多样化移动应用服务,鼓励中关村示范区互联网企业向移动和智能内容提供商转型,为公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中关村示范区互联网音视频服务和数字出版提供商探索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新兴商业模式,促进智能推送、互动媒体、众筹设计等发展。鼓励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建设数字多媒体内容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大数字出版物和多媒体作品网络版权保护,扩大文化消费覆盖面。鼓励中关村示范区传统影视制作企业和互联网视频提供商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影视节目创作,提升文化影响力。

(十二)推动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数字教学资源、教育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关村示范区社会化教育机构和教育信息化企业向线上线下结合的公共学习和个性化教育服务机构转型,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大数据技术在远程医疗领域广泛应用,建设中关村示范区医疗健康公共服务和数据平台,针对临床质量分析、医疗资源分配、医疗辅助决策、科研数据服务、个性化健康引导等需求,创新服务模式,促进智能临床诊治、自助就医服务等健康服务业新业态发展。

四、实施大数据解决方案,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十三)大数据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鼓励使用大数据技术对城市管理数据进行分析,支持基于社交媒体分析技术的公共管理,建立公共安全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舆情监测、公共事件预警、宏观经济预测、园区企业服务等公共服务。支持依托大数据技术加强地下空间管理,实时动态掌握基础设施的运营情况,打造智能化的安监与城市应急系统。

(十四)大数据金融解决方案。支持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推动业务模式创新,建立新型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鼓励移动互联网与近场通信(NFC)、射频识别(RFID)等物联网技术融合发展,率先在电信、移动支付、公共交通、校园管理、现代物流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十五)大数据智能终端解决方案。积极支持基于人机交互的智能移动终端和可穿戴设备研发和产业化,率先在健康服务和安全防护等领域开展应用,催生大数据技术与个人生活紧密结合的新业态。

(十六)大数据位置服务解决方案。开展位置服务应用示范,支持基于众包模式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北斗公用服务平台的建设,为大数据位置服务创造基础条件。开展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率先提供车联网服务,深度挖掘驾驶行为数据,推动依驾驶里程数收费的保险(UBI)等业务模式创新发展。

(十七)大数据教育解决方案。推动建设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积累数字教学资源、教育服务平台学习者行为和偏好数据,提供个性化的终身在线学习等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中小学校园教育,推进新型教学管理、教学服务、教学互动系统建设。

(十八)大数据文化创意解决方案。推动互联网、企业、政务门户网站加速向移动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转型。支持传统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探索内容定制、个性化出版等新兴商业模式。

(十九)大数据环境解决方案。支持建设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气象预测、地质分析、资源勘查等服务平台。推动大数据生产能效分析、PM2.5监测分析、烟气治理排放监测分析及智能电网等示范应用。

(二十)大数据制造解决方案。推进基于工业物联网的“数字工厂”建设,支持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产品研发机制,推动基于3D打印的数据制造,提升生产经营环节的精细化管理能力,促进现代制造服务业发展。

(二十一)大数据生物健康解决方案。汇集基因筛查、临床检验、分子育种等基因组信息,支持建立覆盖重大疫病致病基因数据库,建立基于高通量基因测序和基因芯片的数据分析平台,推动大数据技术在流行病监测、基因组检测、个性化医疗、分子育种、生物芯片、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示范应用。

(二十二)大数据中小企业数据中心解决方案。支持大规模计算企业牵头建设数据中心,依托社会资本,提供应用软件与运维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行业数据分析、用户反馈评价、潜在客户挖掘等增值服务。

(二十三)大数据服务平台解决方案。支持产业技术联盟牵头,组织行业领军企业建设大数据交易平台和算法验证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依托新型社会组织,推进行业大数据标准制定,加快数据开放共享。

(二十四)大数据信息安全解决方案。支持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信息安全环境建设,提供病毒特征及用户行为海量数据分析服务,加快建设数据保护体系。

五、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力促进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优化产业布局,构建人才、技术、资本、数据、平台配置完善的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

(二十五)集聚全球大数据创新资源。瞄准大数据前沿技术和应用,从硅谷等创新前沿地区引进一批国际大数据顶尖人才团队和企业,支持大数据相关领域知名研究机构、产业组织到中关村落户。支持在硅谷等地从事大数据应用研发和运营的创业团队到中关村发展,促进中关村大数据企业与境外研究机构、企业开展研发合作和全球服务,进一步提升大数据创新资源聚集度。

(二十六)加快培育大数据人才技术和鼓励创新创意。发挥中关村跨领域智力资源优势,支持大数据企业、行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设大数据课程和开展人才培训。建立跨行业的大数据实验室,培育一批具备行业实践经验的数据科学家。支持建立大数据创新创意平台、算法竞赛平台及大数据孵化器,推动成立一批大数据创业投资基金,探索算法研发和数据服务的众包模式,促进形成良好的大数据技术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生态。

(二十七)搭建跨行业的大数据服务平台。推动研究和建立各类公共数据、商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统一交换标准和数据接口,支持大数据企业依托互联网建设具有数据集成、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等功能的行业数据共享和应用平台,面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数据服务。依托互联网龙头企业,推动建设一批基于云计算架构的创新型数据应用孵化平台,发挥市场机制围绕数据配置资源,促进大数据服务创新和形成聚集效应。加快建立中关村大数据交易所,扩大企业私有数据交易和协作,鼓励企业提供数据增值服务,构建高效的数据交易机制。

(二十八)培育新型大数据交流形态和产业组织。依托海淀核心区“一城三街”建设,积极引入大数据领域顶尖国际会议、出版物,鼓励开办研讨大数据技术和应用的创新沙龙,构建国际化的大数据创新交流环境,提升中关村对全球大数据人才、技术的吸引力。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用,推动成立“大数据标准联盟”和“大数据交易联盟”,构建完善产业集群。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立大数据应用服务联合体,围绕大数据关键技术构建专利池和专利群,支持行业数据标准创新,提升大数据产业竞争力。

(二十九)统筹规划一区多园和京津冀地区大数据产业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和首都经济圈发展需求,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各区县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结合“两城两带”的战略布局,在北部重点推进大数据应用服务,在南部重点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海淀园等园区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鼓励企业在北京市建设大数据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及控管中心,在天津市建设云计算、物联网设备生产基地,在河北省建设计算中心和数据中心,形成“前店后厂”式的大数据产业链布局和重点突出、优势互补的功能格局。充分发挥“中关村——滨海大数据创新战略联盟”资源整合优势,全面促进“京津冀大数据走廊”建设,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和数据资源聚集服务区。

六、完善大数据创新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支持大数据产业创新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大数据产业政策环境,引导建立大数据产业创新创业投资体系,抓好包括大数据基础设施、政府及公共数据开放等大数据产业关键环节,提升中关村大数据产业影响力。

(三十)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宽带北京”战略,持续支持下一代互联网、第四代移动通信、公共无线网络、电子政务网、行业专网和物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推进企业建设一批云计算平台和数据中心。根据发展需求,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网络地址、网络带宽等网络资源,推动在核心区及重点园区建设公共无线网络。鼓励中关村大数据企业参与网络设施投资和电信服务运营,建设云计算平台,研究促进企业租用服务器开展大数据服务及无线网络的运营支持政策。

(三十一)强化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大力推进安全、可控的大数据关键装备产业化和部署升级,强化大数据存储、灾备、应急管理服务能力和机制,支持数据加解密、数据审计、数据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动数据交换过程中的数据来源追溯和安全保护,支持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的研究和保护,强化企业和社会对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积极推动数据信息保护立法。

(三十二)探索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服务创新的管理机制。加强公共数据开放,主动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探索企业运营、政府监管、开放标准与服务接口的新型公共数据增值服务模式,减少对大数据企业的公共服务准入限制,推动公共服务创新。支持企业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业务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建立面向社会和公众的中关村示范区公共数据服务门户网站,加快形成政府大数据决策管理机制。

(三十三)不断提升中关村在国内外大数据领域的影响力。面向全球举办各类大数据专题活动,进一步培育“中关村大数据日”活动品牌,发挥中关村在大数据创新方面旗帜作用。加强对中关村大数据领域前沿技术、创新应用、新型商业模式的宣传,形成大数据对产业转型发展的强烈共识。依托中关村示范区展示中心建设中关村大数据创新展示平台,加强大数据企业和技术展示,推广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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